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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论|因蔬菜包发放问题被停职官员复出,为何

 

百姓是讲道理的,百姓是明事理的,百姓是宽容的,对于符合规定的停职、免职官员的起用,按理说是不会有太多意见的,毕竟官员被停职、免职的原由很多,只要品德、能力、党性没问题,即使当初因突发事件被停职、免职,经过时间的沉淀和思索,通过组织考察,公众认可,“复出”后当然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。

今年4月,上海在发放各省捐赠的蔬菜礼包时,出现蔬菜腐烂毁损和被不法分子乘机倒卖的情况,引起舆论关注。4月27日,上海市纪委监委曾对相关责任人追责。6月10日,记者注意到,在该事件中被“停职检查,党纪立案,接受进一步调查”的上海市宝山区张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郇秀志已经“官复原职”,以原职务出席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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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这个尺度,还有待于官员起复制度的进一步完善,严格界定好哪类停职、免职官员有资格复出,复出考察、公示等复出程序如何进行?公众的知情权、监督权如何保障?这些问号的拉直,关系到政府公信力,更体现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毅力。总之,问责既要高高举起,也要重重落下,绝不能让停职、免职官员的复出“静悄悄地开”。

然而,因蔬菜包发放问题被停职官员“官复原职”,为何备受关注呢?

其实,停职官员“官复原职”并不是件坏事儿,至少说明此干部经得起摔打,经得起考验,有从哪里摔倒再从哪爬起来的勇气和魄力,但要好事办好,好事办到百姓心坎上,只要品德、能力兼备,具备良好党性,一心为民的官员,百姓是拍手欢迎的。但如果是以权谋私,官官相互,靠打政策擦边球,通过打招呼让那些停职的庸官、昏官再次“复出”,糊弄老百姓,那咱老百姓可就不答应了。

作者:谢晓刚

关键问题还在于停职官员“复出”,并没有像新提拔官员履职那样进行公示等透明的程序。不但“停职检查,党纪立案,接受进一步调查”没了下文,而且在事件发生43天后,此前通报中被调查的街道官员仍以原身份出席了当地活动,这就在某种程度上激起了民怨和舆论敏感的神经。

近年来,因各种原因被停职、免职的官员并不少,无论是政府出于平息民愤还是追究领导责任,至少官员被停职检查,对于平息舆论追讨风波来说是剂良药。但停职官员过段时间就悄悄地“官复原职”,却是备受民众诟病。停职官员到底该不该“官复原职”,或者说是否应该被再委以重任?个中辩论值得商榷。

那么,停职或免职官员“复出”,是否有法可依?答案是肯定的。停职或免职不同于撤职。撤职,是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干部的一种纪律处分。停职或免职,属于干部任用的一种组织措施,不是纪律处分。这就意味着停职或免职官员事后“官复原职”并没有毛病。

对于公众来说,在突发事件或引起民愤的重大事件处理中,如果有官员被问责,被停职或免职,是公理所在,是政府英明,是民心所向。可当得知,没有任何说明或者公示前提下,被停职官员就悄悄地“官复原职”,或被委以停职前更高职位时,就会有种被愚弄、羞辱感,从而对党和政府的形象有较为贬性的认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