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蔬菜调控目录制度的展望
蔬菜的稳定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,也是政府市场调控的难点。发达国家在进行蔬菜市场调控时,大多选择若干重要品种,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控,对保持市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。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“探索建立主要蔬菜品种价格稳定机制”,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指出要“合理确定不同农产品价格波动调控区间,保障重要农产品市场基本稳定”。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调控思路,在总结我国蔬菜生产供应和流通消费的基础上,本文分析了我国蔬菜调控目录制度的必要性,并对调控目录品种选择、价格合理波动区间划分、触发机制和政策工具制定等问题进行了探讨。
1 我国蔬菜生产供应和流通消费的基本情况
蔬菜调控目录制度是指选择某些特定蔬菜品种作为调控对象,确定调控品种价格波动的合理区间及不同预警等级,提出相应的政策工具,通过这些品种的替代效应和互补效应,以实现蔬菜市场供应、需求和价格基本稳定的调控措施。全面把握我国蔬菜供需形势、价格波动特征,是开展蔬菜市场调控研究的重要基础,也是探索创新蔬菜调控机制的客观要求,对构建蔬菜调控目录制度具有重大意义。
1.1 我国蔬菜生产供应情况
1.1.1 供给基本满足需求,生产形式仍小而散
我国蔬菜种植已超0.2 亿hm2,产量达7 亿t,人均蔬菜占有量约500kg,在不发生较大灾害的情况下,已经可以基本满足我国消费需求。虽然蔬菜产量明显增加,但生产发展的基础仍是大量分散、小规模的农户。据调查,蔬菜种植面积不超过0.3hm2 的农户占全部菜农的60%,加入蔬菜合作组织的生产者仅占4%[1],且现有蔬菜合作社服务多数停留在信息服务、技术咨询及产品包装、销售方面,市场参与深度不够,市场议价能力不强,物流配送能力缺乏,生产小而散的问题突出。
1.1.2 要素约束不断增强,生产成本逐步升高
当前,我国水土资源约束日益趋紧,资源总量和质量均有所下降,在保障粮食安全的背景下,供蔬菜生产使用的耕地和水资源越来越有限,土地租金和水资源价格不断增加。同时,城镇化、老龄化迅速发展,农业劳动力逐年减少,人力成本也不断上升。土地、水、劳动成本的上升,降低了蔬菜生产效益和菜农生产积极性。2008年蔬菜生产每hm2 土地成本2 873.4 元,人工成本13 538.9 元,总成本33 241.2 元,利润率为84.19%,2013年相应成本已分别增至5 290.4、3 415.1 和60 764.1元,而利润率降至70.41%。
1.1.3 优势产区逐渐形成,城郊生产不断萎缩
在生产规模扩张同时,蔬菜生产也逐渐向优势区域集中,已形成华南与西南热区冬春蔬菜、长江流域冬春蔬菜、黄土高原夏秋蔬菜、云贵高原夏秋蔬菜、北部高纬度夏秋蔬菜、黄淮海与环渤海设施蔬菜等六大优势区域。同时,一些大城市郊区蔬菜种植逐渐萎缩,供应能力不断下降。以北京为例,2011年蔬菜种植尚有6.7 万hm2,至2014年种植面积累计减少约1.3 万hm2,比2011年减少约20%,产量也相应降低。
1.1.4 设施生产持续发展,供应品种更加多样
设施生产可以实现反季节、跨时令供应,获得相对更高的经济收益。在“菜篮子”工程建设的推动下,设施蔬菜规模快速发展,2014年设施蔬菜面积已达386.2 万hm2,产量约2.6 亿t,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季节限制,实现了市场周年供应。加之,蔬菜新品种的开发引进,蔬菜生产、消费品种不断丰富,而今无论淡季、旺季,市场供应蔬菜多达几十种,大大满足了居民消费需求。
1.2 我国蔬菜流通消费情况
1.2.1 流通范围更加广泛,区域联系更加密切
随着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,蔬菜流通距离不断增加,销售范围不断扩大,“南菜北运”、“西菜东运”快速推进,流通范围的不断扩大,大市场、大流通格局的形成[2],保障了全国蔬菜的稳定供应。同时,外埠蔬菜与本地蔬菜、不同来源外埠蔬菜之间的互补和竞争关系也越来越明显,产地与销地、产地与产地间联系更加密切。
1.2.2 流通环节过于繁多,利益分配不够合理
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以批发市场为中枢,以农贸市场、超市等为基础的蔬菜流通网络[3]。蔬菜流通从生产到消费大体要经过田头市场、批发市场、零售市场等环节。由于不同市场主体的市场力量不同,利益分配差异巨大,农户是各利益主体中最弱势的群体,处于利益链条的底端。从各环节价格运行实际看,价格间既存在相一致的一面,也存在相差异的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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